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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15

  国家为了拆迁户建设的安置房子就是安置房,安置房在五年内是不可以交易的,因为办理房产证都需要好几年,所以很多对此很疑惑,经常问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怎么办呢?

  一、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

  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其实和普通商品房加名字是一样的,程序都差不多。不过是安置房的房产证办理下来非常的长,基本上是三年左右。所以分两种情况。

  1、有房产证

  第一如果是夫妻,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第二,如果不是夫妻: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2、如果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是不可以进行加名字的,必须等到房产证拿到手里才可以。

  二、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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