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底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再次为建筑企业减负。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预留吗?下面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预留吗
两种情况,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预留金额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逾期未返还,应支付违约金,并在招标、合同文件中明确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7)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新增条款)。
缺陷责任期最长2年
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