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9-9835-5970
热门话题: 房产开发 | 房产租赁 | 土地、商品房买卖 | 房产确权 | 二手房买卖 | 签证与索赔 | 欠款与结算 | 工期和质量 | 合同无效与解除 | 分包和转包
您现在的位置是:沈阳房产工程律师网>律师文集>  正文

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3-29

  近年来,房产拍卖离市民越来越近了。中低收入市民和工薪阶层通过拍卖圆住房梦已成为现实。那么,要怎么购买拍卖房呢?购买拍卖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

  1、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2、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3、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4、确定拍卖日期;

  5、发布拍卖公告;

  6、审查竟买人资格;

  7、竟买人缴付保证金;

  8、组织拍卖会实施;

  9、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地产拍卖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房地产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房地产竞买人也可以是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需遵循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居住房屋的竞买人只能是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人;非居住房屋竞买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超过此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


相关文章: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业务纠纷案例分析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案例分析
工程款纠纷案由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案例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