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什么情况下转让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转让人和受让人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A、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B、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C、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转让二手房,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所谓合理费用,指的是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小编提醒:
(1)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较多,且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需求具体税政变化也较大,需要纳税人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以尽享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带来的经济实惠;
(2)各地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需按照当地具体税收征管要求,并同主管税务机关有效沟通后视情况处理;
(3)涉及二手房交易的应缴税金,转让方承担的纳税义务是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受让方承担的纳税义务是契税。而实际申报纳税、缴纳税款,大多由受让方代为承担转让方纳税义务,即二手房交易的应缴税金,全部由受让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