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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7-29

   按照我国建设部、财政部下达的通用条款,规定按以下原则进行索赔: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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